來自星空的絮語:

再準確的訊息,只要經由之管道理解、翻譯而出,至少一半虛,一半實。
更遑論角度相異的人,話語文字即出現多種含意。
謹慎你的思考,寬容別人的解讀。
這世界繽紛多元,需要客觀中立的平衡。

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

比無形界更需要戒慎的人性之「正義」行為,及腦補專精滿點的特別案例


  前陣子發生奇葩來鬧事的案件,我本來不想管,但對方腦補非常嚴重還決定告上法院,四處傳訊讓我的朋友們感到不安。我會站出來不是因為我怕,而是我本來就知道證據不足懶得管對方,但因為它敢對我朋友動手,我就決定親自上場來面對面讓它知道誰問題最大。
 
  首先我們得回顧到3月FB的某這篇文章,討論我決定不再予取予求,要回歸自我限度內的工作。https://www.facebook.com/azuremulo/posts/992147800866700

  內容很長,請有心理準備XD
 




  突然間,從來沒見過的「那東西」冒出來。之所以稱呼「那東西」,是因為它的思考邏輯已經超越人類可理解的範疇了,無法以人類的所作所為來判斷其思考邏輯。「那東西」(橘色代表)開口第一句話就是:





  (這個問題回文我已經封鎖加隱藏,所以除了我之外的人看不到。之所以如此也是為了保存證據不被竄改與刪除。)


  哇靠,突然冒出來好像懂我千百世了,毫不留情的"指點"我的內在狀態,請問你哪位?噢,跑去它個人網站看,有心理諮商背景的呢。幸好沒有執照。

  真是嚇死人了,一開始就定人的罪過,假如我是「這東西」的個案肯定會怒火攻心地心臟病發當場死亡。

  我錯愕之下拍拍心口,對「這東西」好奇起來,還保持禮貌反問:








......這是在和我開玩笑嗎?這串文章之長可說是在洗版,「這東西」不屈不撓地一個個點名網友,我在這裡把網友的名字也遮住(黃色部分),因為後來它開始四處尋找在我文章上留言的網友揚言要提告。


來自不同網友的提供

馬賽可我和朋友是覺得真的很煩,為什麼朋友間聊天還要被他監視騷擾?
自己都不知道說誰,還想挖坑跳,
一直腦補也夠了!




  回到本文





 


   網友紛紛看不下去提醒「這東西」可能有自我投射的問題。很溫和地提醒「這東西」各種意見,但是「這東西」開始汙衊小湛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

  *法律上:教唆犯之規定乃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哈囉?你還好吧?沒有證據就開始抹黑了?這已經涉及公然侮辱誹謗他人,試圖引導他人對小湛產生人格上的懷疑。後來根據不少網友指認「這東西」依舊不改其說詞,四處造謠。沒關係,我等著收集資料。


 *公然侮辱和誹謗可請求民事賠償

公然侮辱或誹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以下三法條請求賠償。

1. 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2. 民法第一八四條(一般侵權行為之成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3. 第一九五條(侵害人格及身分法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及其限制):「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但我沒有現場動怒,我相信人性本善,我還在分析「這東西」的心裡層面,希望它能體會我個人的觀點。

  




  小湛真的很感動網友們都懂我,然而「這東西」的鬼打牆模式開啟了。





   它點名了直指我,這是最好的庭上證據。

   謝謝,我也承受不起「這東西」的愛。真有趣,它也承認不認識我,那為何一開始就下重砲審判我?還自稱本身是良善之舉,直指我負面,根本自打嘴巴。我的眼要瞎了。眼睛業障深重啊!

  又知道我的讀者去攻擊誰啦?小湛很顧及隱私,我從來不會指名道姓地針對誰,我只是分享我對環境的觀察。但「這東西」火力全開,要求我為它的朋友群的心理狀態負責任......一直喊多少人多少朋友受到我的黑暗影響,喔老天,請實際點名,並請當事者出庭作證有沒有被我洗腦。

  好文補充:《【轉貼】負能量專欄:通往邪惡的路上,總有正義的身影。



   我猜它住海邊的。我真誠地建議這句話可以直接寫信告訴IE或火狐或請Google準備一套防火牆阻止這世界所有的負面新聞與文章進入它朋友的電腦裡,或直接搬到對岸去,就有公家的網路封鎖機制,一片和諧美好真棒不是嗎?完全合乎它的理念。希望它的朋友們同意它善意的決定一起遷過去。我有幫忙想辦法喔!








  已經有人突破盲點了,但是它還沒有,堅不可摧 XD








  OK,毀謗罪上再加上一句:黑暗的影響力。

  前面就說不認識我了,然後又繪聲繪影地描述我有多黑暗,連結多少人(這是重點待會公佈),腦補也可以有個極限好嗎??接著就有網友理智斷線了XD"  不好意思把你們扯進「這東西」對我的批判之中。







  「這東西」暗示它是世界的明燈,點出應該被照亮的地方,還無怨無悔地正在為網友扛業,網友居然不懂它的苦心?它要來阻止社會的對立,而這不是抨擊(你確定?我上面列出違法法條囉),然後重點是它更篤定地表示小湛是社會的亂源

  不好意思,可以清楚講出一連串的混亂與詛咒造成的實際社會案件是什麼嗎?

  我開始好奇「這東西」是從哪裡出產的。

  表明不認識我也就是不瞭解我,又說我不理解事情,欸~~這邏輯怪怪的?它對我一無所知,就開始腦補我XXOOOOOOOOO??

  證據呢? 造成傷害的社會案件呢? 或者報章雜誌的證明呢?

  所謂的受害者們呢?證人呢?詛咒的證據?

  拿出來啊不是你說了就算啊!




  




  我有沒有隱藏東西它全都看得一清二楚?它想表示什麼?

  它在使用它的靈性能力偷窺我的意思?

  它知道這個罪有多大嗎?喔我的老天啊。就算我人格被汙衊成這樣,我這篇全都靠截圖證據講話,此時此刻我不談任何靈性能力!關於人,就用人的方式來解決!別給我談牛鬼蛇神什麼的,可以回來物質界把兩隻腳踏在地上好嗎?

  連人類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拿不出證據就別給我談能量!


  既然扯到靈界了,事實真相大白。顯然我看到的世界觀和它的世界觀有差距,所以它必須用它的世界觀來"矯正"我。

  用這種方式真是受教了。但是小湛的網站一開始就放了這句:


  


  在談論靈界的文章上,我都會寫上這是個人意見,可以參考,但不等於絕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解讀。謝謝「這東西」成為最佳的反向教材。感恩它來洗版成為此篇的主軸。








  謝謝各位網友讓我看到世界上最和平的筆戰啦 XD 不存不行啊!也是用此篇感謝你們!

  本來我也在思考著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錯,反省到一半看完它的論點,我恍然大悟!原來這是難得一見的奇葩啊!重複自打嘴巴立場不穩,就是嘴砲超強,走到哪砲到哪毫無邏輯性,當然沒完沒了了。我決定來做個結尾。









  只是大家的理智線似乎都斷得差不多了 XD" 辛苦你們了啦.....

  










  後來雖然給它開粉絲團爽了,但是還是繼續留言洗版跳出訊息,就把它封鎖了XD 
  對不起我還是有忍耐極限的,表面上我很能壓情緒,私下我還是會爆炸的。




    (有打碼,灰色被隱藏者為當事者。電腦版可線上放大觀賞)









  當初還特別設計首頁找圖陪它玩。

  這也是一份自嘲的幽默,自從發現「這東西」只是困在自我世界的奇葩,傷害它也沒啥意義,就檯面上相互和解吧。它自己也挺快樂的。

  如果我充滿惡意,我大可四處宣揚它的問題,但我還花時間讓它本身自由發揮。既然喜歡被捧,順其所好,我們就一起捧它,大家玩得快樂就好,那我也不計較它公開針對我的言論了。沒辦法我這個人就是以和為貴。算了算了。







  可是我有看到變身超人的錯覺。

  剛才挑釁成那個樣子,現在就化為純然教誨的慈祥之姿。
  一樣橘色是它,立刻開示。













  
  本來被奇葩冒犯人格,很火大地私下碎碎念。剛開始以為是反串,後來看似是真的。我與朋友無語之後就不再討論此事也把它忘了。但好景不長,

  接下來這個就是它要提告我的理由:關於著魔說法。

  抱歉和它說話讓我太火大了,所以過程中有錯字。




為啥你朋友會相信?
請回頭去看你自己寫了什麼吧!
個人有個人的解讀,我完全不意外你朋友會擔心!



  拜託咧來我家洗板來鬧,還一堆造謠與人身攻擊,誰不會生氣?

  我 私下 和朋友討論對方來鬧的心態,看著看著搖頭嘆:"這個人哪裡走火入魔了吧"之類的話當形容詞,然後我就要被告?蛤?不怪它的朋友會擔心想到另一邊去,我本來就無法控制誰的頭腦包括它的!


  真的我當然不能講我會被上面處罰,我也沒蠢到那種地步。就算要講,嘴巴都會變成不像自己的。緊緊被封住,連文字也打不下去,上面真的管很嚴。再說魔也會挑人出考題的好嗎?

  說真的3月講的時候哪會料到7月會寫一篇關於魔的文章彷彿有點關係(嗎?)(但它腦補很堅強不意外),硬要講的話就是心魔啊~心魔啊!是個人的問題!看它一連串寫下來的嘴砲就知道了!


  那私下講的當然就是情緒發洩了不會公開談,否則我當初設權限是幹嘛的?當然是熟的幾個講話更直,結果它卻容不得別人私下說它任何不對.......不覺得自己的標準很奇怪?可以公開汙衊我,卻連我私下的形容詞都要管?

  後來我去它那兒看到它所謂的關鍵圖......它朋友是擔心它是否真有魔來關心一下,當下它的反應可看不到任何崩潰,真不知道誰才是雙面人。







聽說,只是聽說,沒有確認那是玩笑話還是別的意思,就被腦補傷得遍體鱗傷爬不起來。但是當初來版上公然批評,當面點名說我黑暗、唆使他人造惡,使社會對立,侮蔑我人格,就沒想過我會受傷得爬不起來?

  我真的笑了。哇哈哈。

  可是為什麼被攻擊最深的我居然面不改色?

  其實當時我也很受傷,現在回頭去看舊文,仔細翻翻,欸,我敢發誓我百分百沒有任何惡意,我反而回來檢討我在這次被誣賴的過程中學到什麼並試著釋懷。真奇怪,為什麼和一群朋友自嘲無奈的私下講話會被解讀成這樣?它啥都沒看到就可以腦補得如此邪惡去?





  沒錯,我受傷了,但是我又站起來了。

  我也經歷過很多傷害,甚至包含累世記憶的加成。這世界上沒有誰沒經歷過傷害。不同的是,我不會沉溺於受害者身份,我練習處理負面消沉與怨懟情緒,通通記錄在它不想看的"負面能量文章上面。

  它不想看的,也是讓它那麼容易受傷與報復和怪罪的關係。而它內在的對立就投射到完全無關不認識也不熟悉的陌生人身上。

  而它仍然不覺得自己有問題,對吧?








  可以在一天內找來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準備提告。此人深度無極限,已超越凡人可理解。
  後來聽說因為沒有指名道姓,證據不足就沒有提告了。

  我後來思考,它為何要拖到幾個月後才突然決定要提告?直到我瀏覽它的頁面,發現某些端倪,於是截圖收著等待將來開庭與法官討論它的動機。

  這篇文章放的證據還不是全部,當初筆戰的文章太長我也只能抓重點但也證據足夠了,私下和它的談話我還收起來一點,不然文章太長自己都快寫不完了,更別說看的人有多累。




  直到現在我還被它講得像是邪惡極端份子影響社會平衡,如今我只能拿出證據證明是誰先開始挑釁惡言誣賴,且擺明就是羨慕我有粉絲團的一定數量......把我當靶子。喔又來了,再一次的當標靶。(白眼翻到太陽系外)

  


  翻譯:我就是要公開霸凌你,因為你是黑暗,我就是正義與真理。
     我喜歡我罷凌你,而你應該要配合我才叫作善用影響力。



  這是把別人的自由意志擺到哪裡去了?

  自己想玩救世主RPG遊戲,想找個壞人對打然後幻想到我頭上幹嘛?真是沒出門反而破門而入甩我一巴掌,我想打回去忍住了只比出一根中指,他就到處去形容我的中指長得什麼樣覺得自己好委屈哭哭哦。

  誰想罵它啊,它誰啊我根本不熟啊,我寧願多看幾本漫畫也不想和它有任何互動關係。一直找我標我騷擾我,逼我出面回應,誰的問題最大?


  欸我說,總是強調我的影響力,我真的很無力欸。其實它也很想要有影響力吧才那麼強調這部份?幻想幹掉我就可以把救世主RPG遊戲破關了?如果只是看我粉絲團的讚數,也可以去買廣告啊。憑它的變身超人&光愛模式,與自認程度超越 2千年前編寫道德經的老子的功力......觀眾會吃這套的。多少會。看各位的腦袋狀態。

  我寧願買吃的也不想去買廣告,砸錢一定贏我的,我保證,我不會去羨慕超越我的讚數。我本來就是宅在自己頁面寫日記,才懶的去比較。

  還有,請不要喜歡我,千千萬萬個拜託,我承受不起如此極端的愛恨情仇,很怕哪天走出家門出意外。我還想活著未來去環遊世界呢。








  小妹我算哪根蔥啊,我現在還超魯的要看老闆臉色領薪水呢....我服了U 

  快去砸錢買廣告比較實在,那個讚數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請不要再繼續腦補陶醉於個人的世界裡了,醒醒吧,把每一天過好呀,出去曬個太陽去海邊散步都可以呀,這世界很大很大的,趕快走出去幫助世界吧。






  最後,小湛在這裡站出來,以個人的親身遭遇來證明:

  不是誰講話越大聲越代表他是公正的一方。

  有的人對自己與他人完全是兩套標準,表現得再可憐有想過別人比他更可憐嗎?

  只要對自己有利就會改變既有立場,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理念不合我者全是邪惡份子,嘴上掛著光與愛卻行毀謗挑釁之事......還好小湛能夠冷靜地分析整場事件的問題,即使對方嘴砲可以非常厲害講得很大聲,本身就偏頗立場不穩,順著毛梳嘗點甜頭立刻露出馬腳來。截圖時間和證據全都在這裡。


  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是我看它可憐,而是希望它能戒慎自省改過別再殃及無辜,審判別人之前請看看自己做了什麼?請別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多出去走走吧!但如果它毫無悔過,受害者請來找我,我願意拿出我的證據幫你一把。我的證據十分充足,當它第一次鬧版開始,我就在默默調查這個人的精神狀況與個人網頁的歷程。

  不只它,是所有心懷不軌來鬧的人我都會注意這個人的狀態。即使我有靈性能力,但我不會動用這部分能力,這是我個人的準則。我相信有問題的人不需要靠靈性能力就能找出破綻,事實顯然如此。物質界的問題,就交給物質界來解決!但是敢給我來搞詛咒的,我也會請靈性公家單位做裁決,這部份我會以防守為重,懲罰的問題交給祂們奪定。(靈性上的詛咒遇過幾次了我只是不想講,但是看我現在活蹦亂跳的,就知道結果如何了。)



  有的人曾說,惡人最好了賺最多什麼都好,乾脆當惡人算了。這什麼屁話?去當惡人才是你輸了,因為你變得和他一模一樣,這叫做笨。我們不是在比誰模仿誰或比誰笨,而是既然惡人可以得勝,那你更要補充腦子勝過他一籌!

  現在是科技時代,法律條款、申訴管道、證據蒐證的方法等等網路上都有教!還有一顆正直毅力堅信的心,只要多付點心力去蒐集資料蒐證,如果這不是你的問題,那自然證明這不是你的錯!我相信上天自會眷顧良善者,而在這之前,我們也得學會努力保護自己!而不是等著被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吃死!


  花言巧語人人都會,光鮮亮麗的包裝誰都會。以上的活生生範例都能看出來了。我還曾想和它和平相處跟它玩玩,但現在看起來喔拜託,請離我遠一點。我還想過個普通人的正常生活,寫寫日記畫畫圖呀,去當義工阿號招募款,用物質界的行動過好地球人的身份,別去想有的沒的,這樣的日子對我就夠了。

  我很少生氣,幾乎沒有。這麼多年來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很樂觀忙著讓自己去享受生活創造藝術,我會努力充實自己與環境連接並與大家交朋友。光分享就來不及了,爭執?誰有空啊。但若誰真的敢踏入我底線,刻意挑釁要鬧要侮辱。我還是有一定的忍度,我並不喜歡計較。


  再重複一次。請別惹我

  把自己管好,我們就可以相安無事和平過各自的日子。
 



  那看過此篇的朋友們,善意地提醒你們不要用攻擊性的字眼來回覆文章。因為文中的奇葩會蒐證提告法院,我不確定它會不會在這裡自首,嗯,如果真的那麼笨的話,它會毀了自己的名聲。

  總之世界上什麼人都有,請小心網路的安全性與個人的隱私資料,不要輕易加入不認識的陌生人,或者就算加入前也請看看對方頁面裡寫了些什麼來確保你不會結交到滋事份子。個人的名聲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非常。

  希望我這次的經驗可以幫助大家對網路霸凌與法院提告流程有更深層的認識,喔對了還有靈性圈的包裝問題等等。謝謝大家的閱讀。






  最後的最後,再補個和朋友們的後續討論。這應該是最後的補充了。我一直挖文回想當時自己的狀態與私下的討論,我發誓言談沒有任何對不起它,對不起它的都是它自己的想像






  我們沒有它誤認且天馬行空想像的地獄18虐(?應該是吧,看它都把自己打趴成那樣哭哭啼啼好悲慘的模樣)的對話,反而是在用各自的方式思考該如何幫助它,或者哪種方法對它比較好,還有溝通上的技巧差異呀等等。這樣的善意看不到,卻也因為看不到被它揣測想像成我們如今都難以置信的場面。


  這份對話,直到現在也適用,就讓這段成為結尾:


  


  祝福各位也能在這場風風雨雨中有所體悟。



  喔好累 = = 我可增廣不少見聞了。原來腦補是這麼可怕害人又害己的東西啊。我居然得花這麼多天為了陌生人的腦補犧牲假日和上班進度整理資料澄清自己......有夠無奈的 ="=


  不過也多虧遇上這奇葩,又讓我思考人性的另一層樣貌:《內在幻象與往外施放的雷雲雷電

  地球真是多采多姿呀。(吐血)




3 則留言:

  1. 小湛加油,我有認識妳一位和你同樣來自天女星在地球的朋友,她也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我可以認識兩位在地球上的仙女星的朋友,真是感覺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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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這樣,光與愛的化身們,又在一次從好棒棒大師的手中解放光明的子民,今後他們也依然背負者世人的期望,踏上拯救世界的道路.誓死捍衛地球的和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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